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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收清單談不攏 ECFA協商再延

2010-05-11 工商時報 【記者呂雪彗、潘羿菁/台北報導】

政府高層官員昨晚證實,由於兩岸對ECFA早收清單及文本內容等多數待協商項目,尚未準備妥當,因此第3次協商被迫延後,本週不會展開。

 

外傳,兩岸不會在本週舉行ECFA協商,經濟部貿易局長黃志鵬昨日聽聞後,不證實也不否認,僅說,「尚未接到兩會通知」。不過,有官員私下表示,ECFA延宕的理由,主要就是因為早收清單談不攏。

 

黨政高層人士昨晚證實,由於早期收穫清單項目磋商未如預期順利,除了大項原則雙方有一定了解外,未來必須逐項細部去談,雙方依據第二次協商結果,各自準備談判資料,因此尚未敲定第三次協商時間,ECFA第三次協商從四月底恐怕會被迫延到五月中旬,對府院高層六月上半月要完成洽簽的時程,愈來愈緊迫。

 

相關官員表示,我方的早收清單在大項上,包括紡織中上游、機械、石化中上游、運輸工具等項目,但對岸已表達部分石化、工具機等機械屬於弱勢或其國家正發展中的產業項目,全數納入早收有困難,因此細項無法全拿。

 

汽車部分,雖然對岸同意納入早收清單,但是在配額比例上,由於兩岸業界持續沒有共識,連帶讓官方的談判也沒有進展。

 

但早收清單的每一項目該如何降稅,是一次降為零關稅,或分幾次降為零?都必須在文本附件的清單中載明。

 

至於貨品貿易談判的自由化時程,是否要在這次文本談判中寫入,將成ECFA談判的另一個重點。

 

對於降稅時間,知情人士指出,一般有4種選擇,一是將開始自由化談判與結束談判時程詳盡寫入文本,即寫明談判的起訖時間點;二是寫明完成談判時程表;三是寫入協議簽署後一定時間內展開談判,四是完全都不寫,保留最大彈性。

 

知情人士透露,究竟採取那一主張,將由國安高層拍板,爭取寫入協議簽署後1年內展開談判,但不載明自由化完成時間表的可能性較大,但如何在文本表達仍視協商結果而定。

 

GATT相關規定並未要求簽約的雙方應在幾年內完成降稅。知情人士說,這次在文本談的自由化期程指的是談判起訖時程,與降稅期程是兩碼子事,例如東協2000年簽架構協議,2004年簽貨品貿易協議,2005年開始降稅,2012年才會完成降至零關稅,因此談判完成後,才會依談判結果擬訂降稅期程,有可能810年,或10幾年後完成所有降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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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陸仔層峰們不是說要"讓利"嗎? 難道又被我看破手腳,果然是"讓屁"!!

人家根本不急著簽,一切都是統戰的幌子...國共兩黨難怪會一拍即合,原來都是嘴砲高手呀~

所以我才說要全民一起掏空,一人發三千萬,不然這樣亂搞下去,早晚一樣送人,我們卻還是兩手空空啊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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